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题:有限合伙人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2024.5.26
【单选题】
1、(2020年)2018年10月,李某、王某共同投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李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万元;王某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5万元,2019年6月,张某、孟某加入甲企业,其中张某为普通合伙人,孟某为有限合伙人,二人各出资30万元。同年12月,甲企业无力清偿欠乙银行的60万元债务。下列关于该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可以要求王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B.乙银行可以要求孟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C.乙银行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D.李某以出资额10万元为限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本题中,王某以出资额15万元为限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选项B错误,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本题中,孟某以出资额30万元为限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选项C正确,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乙银行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选项D错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乙银行可以要求李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考察知识点
有限合伙人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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