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题:资源税的计税依据2024.6.8

【单选题】
1、某石灰岩开采企业本月外购石灰岩原矿1000吨,不含税金额50万元。与自采价值300万元的6000吨石灰岩原矿混合,经加工洗选产出石灰岩选矿6300吨,本月销售其中5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 )元。(当地石灰岩原矿资源税税率1元/吨,石灰岩选矿资源税税率5元/吨)
A.10750
B.26500
C.14750
D.305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扣减: 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数量)=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数量)×(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产品适用税率)。所以应纳资源税税额=[6300×50%-(1000×1÷5)]×5=14750(元)。

考察知识点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责任编辑:小源)

本文【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题:资源税的计税依据2024.6.8】来自用户投稿,其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财科会计网立场。本站作为一个信息存储与分享平台,对内容本身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发现本文内容存在侵权、违法违规或事实不符的情况,敬请联系财科会计网进行投诉与反馈。一经核实确认,我们将立即对相关内容予以删除处理。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电话:010-6022

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休息

客服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