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题:水资源税2024.6.11

【单选题】
1、位于长沙市的甲火力发电企业,2024年5月与当地的乙水资源开采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企业租用乙企业的相关取水设备从水库取水。甲企业从水库取水并对机组冷却后将水直接排入水源,甲企业实际发电量为85000千瓦时,规定税额为每千瓦时0.005元。甲火力发电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 )元。
A.200
B.425
C.800
D.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甲火力发电企业应缴纳资源税=85000×0.005=425(元)。
【提示】(1)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2)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取水口所在地税额标准×实际取用水量。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量按照实际发电量确定。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为每千瓦时0.005元。应纳水资源税税额=实际发电量×适应税率

【点评】水资源税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1.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2.除3外,按照实际取用水量作为计税依据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注】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   

疏干排水(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生地下涌水的活动)的实际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确定。   

3.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   

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4.纳税人应当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最大取水(排水)能力或者省级财政、税务、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方法核定取用水量。   

5.上述适用税额,是指取水口所在地的适用税额。


考察知识点
水资源税

(责任编辑:小源)

本文【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题:水资源税2024.6.11】来自用户投稿,其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财科会计网立场。本站作为一个信息存储与分享平台,对内容本身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发现本文内容存在侵权、违法违规或事实不符的情况,敬请联系财科会计网进行投诉与反馈。一经核实确认,我们将立即对相关内容予以删除处理。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电话:010-6022

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休息

客服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