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1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设立。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本案中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不设立。
考察知识点
不动产登记
(责任编辑: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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